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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房屋质量鉴定,恩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恩施房屋鉴定,恩施房屋鉴定机构 |
面向地区 |
恩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所需要的条件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b、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d、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 10 人(含国家 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各 2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
e、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f、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b、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4 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d、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 6 人,建筑材料 1 人,建筑设备 1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 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e、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在实践中,很多购房者会买到质量不过关的房屋。在购房者遇到房屋质量不过关时,应该找什么机构进行鉴定呢?进行鉴定有什么程序?鉴定后怎么才能获得赔偿呢?
在实践中,很多购房者会买到质量不过关的房屋。在购房者遇到房屋质量不过关时,应该找什么机构进行鉴定呢?进行鉴定有什么程序?鉴定后怎么才能获得赔偿呢?
一、房屋质量鉴定要找什么机构
房屋质量鉴定一定要找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
二、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三、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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